监管政策
保监会启动二次商车费改 自主定价激发市场活力
发布时间:2017-06-15 来源:中国经济网 点击:
    自2015年2月启动第一次商业车险改革工作以来,车险市场迎来可喜局面。6月9日,保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了《关于商业车险费率调整及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二次商车费改的脚步已经越来越近。
  为进一步释放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红利,保监会决定进一步扩大保险公司自主定价权,下调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下限,通过市场化手段降低商业车险费率水平,减轻消费者保费负担。
  改革效果显著
  据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刘峰介绍,前期商业费改在2015年2月启动,2016年6月商业车险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商业车险改革全面实施近一年来,车险市场稳中向好,行业经营管理能力有所提升,车险的社会管理功能得到增强。前一阶段改革试点工作完成后,大部分地区驾驶习惯良好的低风险车主享受商业车险最低折扣率已由改革前的0.7下调到0.4335。
  刘峰回顾了第一次商车费改的历史进程,从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商业车险改革分三个批次在全国陆续实施。改革内容主要包括:一方面,修订商业车险示范条款。新条款简化了理赔流程,增加车损险代位追偿等约定,强化保险公司的说明义务,减少后期理赔争议与诉讼纠纷。
  另一方面,完善商业车险定价方式。实现车型定价,将车损险保费由原来单一的保额或新车购置价决定转变为综合考虑某一车型的车辆价值、安全性和维修经济性等多种风险因素确定,解决了困扰社会公众多年的“高保低赔”问题,促进了汽车安全性和易维修性的提高。
  南开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系教授朱铭来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费率正逐渐向市场化方向调整,整体上保费收入表现出增长态势,赔付率也有所下降,而且在市场化的过程当中,消费者的认知度和满意度也有所提升,总体上,车险市场呈现向好趋势。
  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车险保费收入为6834.55亿元,同比增长10.25%(营改增口径还原后为14.68%)。商车改革首批试点启动以后,行业车险承保扭亏为盈,2015、2016年全国车险综合成本率分别为99.38%和99.07%,较改革前的2013年(100.80%)、2014年(100.25%)有所下降。
  刘峰指出,本次下调商业车险费率浮动系数下限后,根据前期行业测算,最低折扣率将进一步下调至0.3825,部分地区低至0.3375。(即具有良好驾驶习惯的安全记录车主在一家经营稳健的保险公司投保,保费可能下浮20%左右)。
  自主定价激活市场
  不难发现,商车费改的最大意义在于允许保险公司通过“自主渠道费率调整系数”和“自主核保费率调整系数”获得部分自主定价权。
  《通知》显示,在全国范围内扩大保险公司自主费率调整系数的下浮空间,并在费用率特别高的地区进一步扩大其下浮空间。在目前全国范围内自主核保、自主渠道系数浮动区间分别为0.85-1.15,深圳地区为0.75-1.25的基础上,深化改革后自主渠道系数下限下调到0.70-0.75,自主核保系数下调到0.70-0.85。
  同时,本次改革在综合考虑各地车险市场现状等因素因地施策,具体来看各地方案如下:一是在北京等26个地区,将自主渠道系数浮动下限从0.85下调到0.75,自主核保系数保持不变,浮动下限仍为0.85;二是在天津等8个地区,将自主渠道系数和自主核保系数浮动下限均从0.85下调到0.75;三是在河南保监局辖区,将自主渠道系数浮动下限从0.85下调到0.75,自主核保系数浮动下限从0.85下调到0.80;四是在深圳保监局辖区,将自主渠道系数和自主核保系数浮动下限均从0.75下调到0.70。
  朱铭来指出,进一步放松定价权,可以让企业更多地按照自己的损失经验来确定相应的费率,把费率和风险因子更好地结合起来,从而建立一种奖优惩劣的制度。另外,在商车费改的过程中,可以鼓励一些险企在原有产品的基础上,开发出一些创新型的新产品,以满足市场不同的需要。
  保监会为何会逐步下放自主定价权呢?在朱铭来看来,这是保监会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角度考虑问题的结果。
  朱铭来指出,车险在整个财产险业务当中占据了大概七成左右的比重,是一种核心产品。在过去严格监管的环境下,价格由行业协会统一定价,消费者没有服务的体验,每一个人的产品条款、保障内容、理赔方式都是一样的。而这种数据的缺乏和产品设计的单一,导致驾驶的特征和风险的大小无法体现出来。所以,在过去传统的环境下,产品定价是不太公平的。也就是说,低风险的人给高风险的人做了补贴,这样既不利于市场的长期发展,也不利于风险管理。
  “随着大数据的发展,我们逐渐意识到个体的风险程度是有差异的,按照保险的逻辑来说,由于每一位驾驶员都有各自的驾驶特点,只有每个人的费率各不相同,才能称之为公平定价、合理定价。”朱铭来说道。
  “这次商车费改最大的特点就是按照市场的风险来区别定价,放松了过去定价的统一性,通过定价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让消费者逐渐养成安全驾驶、谨慎驾驶的习惯。同时,自主定价权也提高了保险公司开发新产品的积极性,让市场更健康更活跃。”朱铭来进一步说明。
  刚刚办理完车险的李女士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希望车险产品能够更加多样化和差异化。“比如,近期有保险公司推出专门就长假期间外出驾驶的一些特殊保障就很实用。另外,目前4S店的保修期只有一年,今后是不是可以通过保险的方式来延长保修期,让汽车延保更加灵活。”
  对此,朱铭来表示,一些创新型险种的加入,强调了产品的差异性,可以使保障的内容更全面,并且取得定价的优势。“之前的车险市场更多地是一种中介渠道的竞争,不是产品质量的角逐,此次商车费改相当于放开了更大的定价空间,让更多的产品设计能够出现在市场上。”
  中小险企机遇挑战并存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商车费改还增加了中小险企的市场份额。据刘峰透露,车险市场集中度已经有所下降。2016年车险规模前三、前五、前十位的保险公司合计市场份额已分别下降0.28、0.57和0.39个百分点。
  截至2016年底,国内财险公司共有82家。更多的财险公司人士表示,随着车险费改自主定价部分调整幅度再度放开,未来行业竞争压力将进一步提升。
  “实际上旧体制对中小险企有一定的保护作用,行业协会统一定价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竞争。即使大型险企有一些好的服务和产品设计,也不见得能够发挥出优势。而现在费率市场化以后,中小险企将面临更大的压力。因为无论是从规模上,还是从理赔经验数据的积累、人员的配置等很多方面,中小险企都比不上大型险企,未来可能会有一些中小险企在短期之内举步维艰。”朱铭来说道。
  对此,刘峰表示,中小险企经营困难现象在过去、现在、将来都将存在,中小险企经营困难并不是商车改革之果。保险市场在金融领域中是竞争比较充分的市场,新进险企若想获得发展空间必将付出努力,比如资本金、技术、人才。商车改革是市场化改革,无论是大公司还是中小公司,市场面前一律平等。而从市场经营来看,近两年大公司车险业务经营比较困难的现象也是存在的,反而中小险企也有在市场竞争中找准定位、在竞争中脱颖而出的代表。
  针对中小险企目前的处境,朱铭来认为,中小险企一定要加大产品研发的能力和力度,重点是要做出特色化的产品,与大型险企形成差异化优势。比如,一些专业的汽车险公司,本身具备一些天然优势,因为很多车型就是公司股东生产出来的,对于这些汽车的质量、碰撞、事故发生率等细节要比人保更加清楚,但是很多这种中小险企没有就车险相关产业链的服务、风险做出系统分析,只是一味跟从大公司的脚步,从而忽视了根据特殊人群、特殊车种做出有针对性研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与此同时,中小企业还应该改变过去过度依赖4S店的营销渠道,因为大型险企的营销渠道已经相对固定,人员配置也相对稳定,中小企业若想降低成本,就应该逐渐配合互联网进行一些资源的共享。比如,一家小型险企到任何一个新城市去开展业务,必然要设置分支机构,随之要进行人员配置,这无疑需要一定的成本支出。未来可以把理赔人员的培养委托给保险经纪公司,经纪公司再通过互联网的模式调遣理赔人员,这样无形中减少了中小险企的初始成本,为中小险企争取了更大的生存空间。目前这种资源的共享和整合已经逐渐呈现出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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