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政策
险资运用监管转向 保监会拟推计分制强化风控
发布时间:2014-04-02 来源:未知 点击:
    如果说近两年保险资金运用的一系列新政是保监会在“放开前端”,把投资决策权归还保险(和讯放心保)机构,那么2014年,保监会的重点将转向“管住后端”,做好保险机构内控和合规监管,有效控制风险。

  21世纪经济报道独家获悉,4月1日,保监会向保险集团、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下发《保险资金运用内控与合规计分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下称《规则》),意在建立起事中和事后的常规监管机制,弥补此前后端监管的不足。

  《规则》显示,保监会将在基准分基础上,根据保险机构的内控运作情况、持续合规情况和违规事项加分或扣分,基准分为100。每年两次评价,每半年作为一个评价期。

  根据得分情况,保险机构的资金运用内控与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将被划分为强、较强、较弱和弱四类,不同类机构将监管待遇不同。

  “此次《规则》可以说是保监会资金运用监管转向风险监管的标志性文件。”接近保监会的人士表示,2014年,将是保险资金运用的风控年。保监会还在酝酿规范信托产品投资、投资资产风险五级分类等政策。这些将与此前推出的一系列“放开前端”的政策共同构成保险资金运用监管的完整体系。

  12项减分、5项加分

  保险资金运用内控与合规计分就是保监会通过整理、汇总、分析保险机构的资金运用内控与合规运作的记录、信息、数据,按照计分标准对保险机构评分,主要来源于保监会对保险机构的现场和非现场检查。

  基准分基础上,扣分事项主要是保险机构因违反法律法规被保监会采取监管措施、予以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予以刑事处罚的事项,共12项。

  被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有6项,包括未按规定在保险资管监管信息系统和保监会指定信息登记平台提交电子数据、报表、资料;未按规定向保监会提交相关报告;未向投资人、受益人或其他相关当事人信息披露或者披露不充分;因压力测试显示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00%或者流动性不足等原因被出具风险提示函;因相关高管对公司违法违规事项负有责任被监管谈话;因风险责任人资质不符合监管规定等原因被暂停投资能力备案;还有因违反资金运用规定被中止资产管理产品发行、停止股权或不动产等投资的。扣分依次为1分到6分。

  予以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予以刑事处罚的6大事项则主要包括:公司被行业通报;被出具监管函,采取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被采取罚款处罚,相关高管被警告或者采取罚款处罚;相关高管被责任调整、被撤销任职资格或者从业资格;相关高管被采取一定期限内或永久市场禁入;还有公司被采取撤销部分资金运用业务许可处罚措施,或相关高管被予以刑事处罚。扣分依次在7分到20分之间。

  加分事项共有5项。包括最近2个及3个评价期内未出现被扣分事项;成为保险资产管理协会会员;聘请独立第三方中介机构全面稽核审计;全部投资资产实施托管;建立投资资产风险五级分类等项目投资资产后评估和后跟踪制度等。

  据评分结果,保险机构的资金运用内控与合规情况被分为ABCD四类。其中连续2年评价为A类的,经申请可以优先纳入创新业务试点。C、D类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现场和非现场检查频率。

  一系列风控新政酝酿中

  “政策不会立马显现明显效果,是一项持续督促保险机构加强内控和合规管理的常规性监管制度。”上述人士解释,“放开前端”和“管住后端”都是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都不可偏废。

  他同时强调,《规则》主要是针对保险机构整体风险管控能力的监管,而并不是将这两年下放的权利再收回来。

  2012年下半年以来,保监会密集出台了一系列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新政策,拓宽投资渠道,整合投资比例,减少投资限制。同时,保险机构面临的外部投资形势也更为复杂,各类债务风险开始暴露,这对保险机构风险管控能力与合规运作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事实上,保监会关于资金运用新一年的监管思路在年初的保险业监管工作会议上已定调。

  市场忽略的是,2月19日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中,已将公司内控比例作为保险资金运用新监管比例体系中的重要一环。

  3月12日的《关于规范保险资金银行存款业务的通知》也是这一思路的体现,其主要规范2万多亿保险资金投资银行存款的行为。

  记者从核心消息人士处了解到,近期保监会还将发布规范保险资金信托产品投资行为的通知。信托自去年被纳入保险资金投资范围,备受保险机构尤其是中小保险机构青睐,合作也衍生出多种模式。

  此外,《规则》加分项中鼓励的建立投资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制度,也在保监会酝酿的新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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