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知识
汽车全险13种不赔付情况
发布时间:2014-10-15 来源:未知 点击:
    通常情况下,假如没有购买相对应的附加险种,有13种常见情况不赔付。
  1、地震不赔,遵循了大部分财产保险都不保地震责任的惯例。
  2、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赔偿视为责任免除。
  3、酒后驾车、无证或者无有效驾驶证件驾驶、未年检不赔。
  4、发动机进水后造成损坏不赔(投保相应附加险除外)
  5、部分零件被偷不赔。
  6、爆胎不赔,车轮单独损坏的情况不赔,但因轮胎爆裂而引起的碰撞、翻车等事故,造成车辆其他部位的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7、放弃追偿权不赔,当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时,责任在对方,如果放弃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
  8、改装后的添加设备不赔。
  9、修车期间的损失不赔,修理厂有责任妥善保管维修车辆,如果车辆在送修期间发生了任何碰撞、被盗等损失,保险公司都会拒赔。
  10、收费停车场事故不赔,收费停车场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
  11、没经过定损直接修车的不赔,一定要先定损再修车,否则保险公司会因为无法确定损失金额而拒绝赔偿。
  12、未及时报案或擅自对车辆修复不赔,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保险公司报案,未经核损擅自对车辆进行修复,保险公司会拒赔。
  13、新车未领正式号牌上路,且没有有效临时号牌不赔。  
 
 
 
Copyright © 2024 山东智诚惠民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鲁ICP备2022026573号
关于智诚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