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玛纳斯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车辆保险金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挽回经济损失60万余元。
2016年12月9日,玛纳斯县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报案称:在玛纳斯县省道115线102公里+950米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现场有疑点,怀疑此事故是人为骗取保险金。
玛纳斯县公安局民警经过对事故双方当事人调查得知,犯罪嫌疑人张某(女)与李某(男)为表兄妹关系,二人分别于2016年7月、11月,在奎屯市二手车交易市场购买了新DXXXX牌照小型普通客车和新JXXXX牌照重型货车;又在旧货市场购买了3台废旧发电机,并开具了15万元的虚假发票。
2016年11月7日,李某以张某的名义,在乌苏市某财产保险公司为新DXXXX牌照小型普通客车购买了机动车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等,投保金额2987.46元,最高理赔限额100万余元。
一切准备就绪后,张、李二人开始筹划如何制造虚假交通事故骗取保险费。
2016年12月8日,李某驾驶载有三台废旧发电机的新JXXXX重型货车停放在玛纳斯县辖区的省道115线星光大桥路边。随后,张某驾驶新DXXXX号小型普通客车在此伪造了两车相撞引燃事故的现场,然后拨打了报警电话和保险公司电话。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张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玛纳斯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